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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协调处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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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8-14 10:4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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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7月4日,为主管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的行政机构。内设金融协调处、资本运营处和担保监管办3个职能处。其主要职能是:一是研究制定全区地方金融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二是负责对全区地方金融机构及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的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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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处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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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8-14 10:45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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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政务、事务、文秘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;负责金融生态环境、金融安全区和城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;负责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与中央机构及其驻宁机构的联系;负责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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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本运营与金融稽查处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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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8-14 10:44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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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地方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和金融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工作,促进地方金融资产保值增值;配合有关部门推荐、考察金融高管人员;负责对特派监督员的管理;指导区市县地方金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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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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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8-14 10:4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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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法律法规、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(中心、协会)经营管理实施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管,监督其履行义务,确保股东的合法权利;对三会一层(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)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;审核、建议批准重大担保项目,并全程动态跟踪重大担保贷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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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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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8-07 02:00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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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领导: 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主任: 尹全洲 (点击查看详细...) 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: 吴 琼 (点击查看详细...) 机构简介: 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7月4日,为主管自治区地方金融工作的行政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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